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有关单位:

  《辽源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意见》已经2009年12月1日市政府六届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辽源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税收征收管理,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创新税收征管方式,确保我市税收收入健康、稳步、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综合治税重要性,明确工作总体要求

  (一)在全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有效掌控税源的需要,也是在“两个转型”新形势下加强税源控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措施。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增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强化税源监控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逐步建立以“政府领导、财政牵头、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支撑”为主体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

  (三)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强化税源监控、涉税信息共享、完善代征代缴、部门协同办案、健全协税机构、上门执法服务。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部门联动、整体推进、应收尽收的原则。把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注重税源管理转变,实现全市经济与税收的稳步协调增长。

  二、大力宣传税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夯实综合治税工作

  (一)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综合治税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运用有效措施,在加强对涉税部门税源监控的同时,引导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强化代征代收职责宣传,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舆论氛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