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范围,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行业(领域)、地区和企业,充实责任书内容,使责任更加具体、更加明确。严格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
三、进一步加大事故防范力度,着力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深入实施全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准入关。研究编制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发展专项规划,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逐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利用率,尽快形成有利于煤炭企业集约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体制机制;对资源枯竭、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矿井依法实施关闭。深入开展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强化源头管理,严格监管措施,引导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全面提高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一通三防”等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矿井本质安全度。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运营。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对重点建设项目业主、施工队伍和现场的管理,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水上交通、海洋渔业、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抓好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治理。认真组织新一轮重大危险源普查,全面掌握底数,建立全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继续实施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突出抓好一批重大隐患的治理,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加强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着力规范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