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省财政厅牵头,省编委办、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配合。
(二)理顺交通管理体制。
组织对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在车辆准入与退市、拦截检查与处置、设置站卡与收费罚款等交通管理权限进行深入摸底和分析,理清各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下大力气解决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和条块分割问题。加大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的内设机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整合交通管理资源,提高交通管理效率。落实涉路涉车执法执收属地分级管辖制度,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和混乱,逐步建立统一、高效、顺畅的交通管理体制。
此项工作由省编委办牵头,省政府纠风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配合。
(三)实行路面联合执法。
建立健全由交警部门与其他涉路涉车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合执法组织,开展路面联合流动执法。调整、整合现有的治安检查站、治超检测站、木材检查站、动物检疫检查站、植物检疫检查站等检查站点,设立综合检查站,对违法车辆进行检查,或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理。通过整合执法资源,减少设置站卡数量,避免重复、交叉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此项工作由省政府纠风办牵头,省编委办、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配合。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河北科学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政府负总责,纠风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纠风部门要加强与各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深化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相关责任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主要内容及工作措施,使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有关政策,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强大的治乱声势。要针对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思想顾虑和模糊认识,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引导,加深对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自觉约束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执纪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