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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州、中央驻甘单位和省属企业评议省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州、中央驻甘单位和省属企业评议省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的通报
(甘政办发〔2010〕17号 2010年1月29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2010年1月22日-27日,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市州、中央驻甘单位和省属企业对省政府部门的评议工作。现将评议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议工作基本情况

  这次评议对象为42个省政府部门和单位,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组成部门25个、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和直属机构17个。参加评议的单位74个,其中市州14个、中央驻甘单位39个、省属企业21个。按照定量与定性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从行政效能、依法行政、公共服务、管理创新、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等6个方面,由参评单位按照评议评分内容无记名打分。评议总分为100分,其中行政效能30分、依法行政20分、公共服务20分、管理创新10分、廉洁从政10分、行为规范10分。评议汇总分值中,市州评议权重为70%,中央驻甘单位和省属企业评议权重为30%。各市州和有关部门、单位对此次评议工作十分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评议工作。截止1月27日,共收回64份评议评分表,全部有效,评议评分表回收率为86.5%。其中,市州评议评分表14份全部收回;中央驻甘单位评议评分表发出39份,收回35份;省属企业评议评分表发出21份,收回15份。评议评分表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人社厅、省统计局抽人组成评议结果汇总组,对收到的64份评议数据和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

  二、综合评议情况

  这次评议对象综合得分最高98.55分,最低94.99分,由高到低依次为: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口委、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扶贫办、省卫生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民委、省政府研究室、省安监局、省文化厅、省宗教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信访局、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粮食局、省质监局、省外办、省人防办、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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