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1.保证有效煤源。承担供煤任务的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证正常生产,保证足够的煤源供应;对担负城乡居民和市区集中供热用煤的煤矿,未完成下达供煤任务之前,不得向外销售,否则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
2.保证供煤数量。今冬市区集中供热燃煤约需30万吨,由晋煤集团承担10万吨;兰花集团承担7万吨;沁和能源集团承担5万吨;大宁煤矿承担4万吨;王坡煤矿承担4万吨。各供热企业必须在12月31日前储备完毕。
3.保证供煤质量。凡供城乡居民生活用煤,要求所供煤质为3号煤发热量在5500大卡以上。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坚决杜绝劣质煤进入市区污染环境。
4.确保运输畅通。市煤运公司各煤焦营业站对运输冬季取暖用煤的车辆要快检、快验、快放,严禁乱收费现象发生。所有治超点对冬季取暖用煤车辆在严格依法治超的前提下,加快检测,确保畅通。
5.优先保证弱势群体。对农村敬老院、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弱势群体的供煤,要优先安排煤源、优先安排运输。
七、加强监管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供煤任务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敷衍塞责的,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无故阻拦取暖用煤运输车辆、乱收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没收非法所得;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擅自提高煤价的,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今冬城乡居民取暖用煤供得上、供得好。
八、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今冬供煤工作协调领导组及办公室。
组 长:贾联亭 副市长
王树新 副市长
副 组 长:王英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俊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建忠 市经委主任
赵昌明 市监察局局长
王克平 市财政局局长
韩守元 市建设局局长
贾承健 市交通局局长
谢保国 市物价局局长
赵晚畴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王福顺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海明 晋煤集团副总经理
郝跃洲 兰花科创公司总经理
杨周琦 市煤运公司经理
吕中楼 沁和能源集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