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分品种、分年度细化储备任务及储备设施建设项目安排;明确储备品种、储备期限、储备地点及责任人。
(八)通讯(Ⅱ类):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电信运营企业落实应急通信建设规划,制定应急通信保障装备与物资储备计划。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中国移动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等负责组织本企业通信网的保障和恢复应急工作。
储备任务:目前我市电信营运企业共储备132台固定式发电机、190台移动式发电机(发电机储备油保证在526.74公升以上)和2辆通信保障应急车。按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根据在网设备的0.5%要求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要求:制定分年度目标任务计划,各通信运营商储备任务要分解,明确各市、区通信运营商储备任务;确定储备品种、储备地点、责任人。
(九)应急抢险救援物资(Ⅲ类):由水务部门负责防汛、防旱、防风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储备任务:以防汛防涝类物资储备为主,重点储备沙石1000方,木桩500根,编织袋10万个。
要求:制定分年度储备目标任务计划,具体列出储备品种、所需资金,制定管理办法;确定储备品种、储备地点、责任人。
(十)应急抢险救援设备(Ⅲ类):建设部门负责处置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应急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供水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供水等应急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处置地质灾害相关应急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公共交通突发事件等应急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气象部门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
储备任务:突发性地质灾害、建筑工程、城市供水供气以及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公共交通等突发事件处置所需的吊车、自卸车、装载车、挖掘机、推土机以及运力保障车辆、公路抢险工程机械、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等物资或设备实行企业和社会储备,由相关责任单位分别与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签订协议,一旦突发事件发生时,保证及时征用到位,市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
要求:对上述相关应急抢险救援类物资具体型号、数量、储备企业、联系人等信息及时进行登记造册,每年12月进行一次情况更新,明确责任人。
(十一)应急抢险救援装备(Ⅳ类):林业部门负责森林防火救援装备的储备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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