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严格落实猪肉经营台帐。督促和引导猪肉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购销台帐、索证索票、质量承诺等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
(九)加强猪肉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基层工商所要建立猪肉经营者“经济户口”电子档案,把本辖区内所有从事猪肉经营的市场主体纳入“经济户口”管理,完善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同时,根据猪肉经营者市场主体的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综合信息,对猪肉经营者的信用划分不同等级,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表彰诚信守法市场主体,警示失信经营户,对严重失信的,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
(十)严厉查处违法经营猪肉行为。要加大对各类猪肉经营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制售注水肉、销售病害猪肉、走村串乡收购病害猪、将不合格猪肉卤腊加工成品出售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猪肉市场供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猪肉消费是否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猪肉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放心消费,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的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分、县局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责,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来抓,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有关协会的作用,把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深入到本辖区猪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猪肉经营户及消费者中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猪肉市场经营动态,及时研究和解决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管局领导不但要具体抓落实,还要协调指挥市场、消保、公平交易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到组织领导、整治任务、保证措施、工作责任、经费保障、执法力量“六落实”。要狠抓督促检查,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辖区重点市场、超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市场和农村集市的猪肉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落实整治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制,辖区责任制和岗位工作责任制,逐级细化分解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把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今后凡发现猪肉批发市场、有猪肉经营的农贸市场、超市、零售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三章两证”不全猪肉、注水肉、病害猪肉等不法行为的,除依法进行查处外,对辖区工商所所长和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工商所干部按照《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切实保证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的意见》(西工商处发[2007]134号)精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