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工作考核体系。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制定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切实完善和落实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要建立工作联系、协商、协调制度,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各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共同促进创业的工作机制。要制订符合晋城市实际的创业型城市标准,建立完善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主要指标,列入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创建工作信息专报制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打好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总体战
创建创业型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要强化领导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督查落实的工作职责,定期分析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工作落实。要逐项分解落实创建工作任务,确定好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政府全力扶持、各部门合力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全民创业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积极推进创业型城市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创业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加强各方协调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承担起牵头责任,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采取联合攻关等措施,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调动全社会的资源,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创建工作,推动工作全面开展。要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考核、信息通报和协查制度,定期交流和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各职能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切实把创业就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紧密结合实际,大胆进行创新。各地基础不同,情况各异,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需要结合实际,突出本地特点,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努力形成具有本地区特色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良好机制。要切实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让更多的创业成果涌现出来,让创业活动更好地开展起来,取得创业带动就业的实质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