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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建立统一管理、统一配置的培训体系,拓宽培训对象的覆盖面,针对各类人员的不同特点开展特色培训。

  1.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实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制度,制定和完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标准、管理办法,依托各类各级职业教育院校和培训机构的优质教育资源,由劳动保障、财政部门通过招标方式,共同认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加强对创业培训基地的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管理不善、培训质量差的创业培训基地取消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责令退出创业培训市场。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创业培训师资培养计划,扩大师资队伍规模,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建立专业化创业培训师资队伍。

  2.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创业培训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残疾人、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各类人员,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重点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三进计划”,建立满足城乡各类人员、不同层次创业的培训体系。

  3.创新培训模式。市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要开设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课程,增强在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和潜在创业能力。全面实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项目,面向广大劳动者开展创业意识培训,激发创业热情;面向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创办企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面向成功创业者开展改善和扩大企业能力培训,提升企业的稳定性和竞争力;逐步实行本土化,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4.建立孵化和公共实训基地。力争在近年内建立工业技术公共实训基地一个、商业服务实习一条街一条,同时选择一批优秀企业认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经过创业培训的人员到基地进行实训,提高其创业实践能力。2015年前,在全市适合劳动者创业的生产加工、商贸零售、服务等行业中筛选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建立20家以上创业实训基地。

  依托市高级技工学校建立晋城市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为全市企业培训大批技术人才,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

  通过培训,每年使全市1万名农村劳动力、1万名劳动预备制人员、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5000名创业人员得到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力争全市每年培训各类人员4万人以上。尤其要注重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创业和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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