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招聘执业医师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卫发﹝2009﹞395号 )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包头市招聘执业医师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宣传,规范程序,协调配合,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 应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略)
2. 受聘执业医师基本信息登记表(略)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包头市招聘执业医师到苏木乡镇
卫生院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农村牧区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卫生的支援力度,解决部分苏木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提高苏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农牧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招聘执业医师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发〔2009〕75号)、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08〕26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人发〔2009〕156号)精神,现就我市实施苏木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1.通过为苏木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吸引和鼓励执业医师到农村牧区服务,探索并逐步建立为农村牧区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牧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农村牧区卫生人员补助政策,促进农村牧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2.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开展苏木乡镇卫生院招聘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我市每个苏木乡镇卫生院都有执业医师。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市卫生局专门成立招聘执业医师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德俊 (市卫生局常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贾永清(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邬建平(市卫生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赵玉莲(市卫生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金文仲(市卫生局党委常委、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