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机关代征库区基金,应统一使用省地税局印制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办理征收和缴库。具体缴库时,2009年预算科目编码为“1030150”,科目名称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2010年起,预算科目编码为“103015002”,科目名称为“地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以后年度预算科目编码和名称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库区基金的资料管理
各级地税机关对本辖区内的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要做到心中有数,分户建立征管资料档案。并于每年7月底、12月底前将收入情况与同级电力公司掌握的上网销售电量数据进行比对,对未足额征收的要及时补征。
七、库区基金的软件使用
各级地税机关应统一使用库区基金征收软件,受理库区基金的申报及缴纳,并纳入全省地税信息管理系统。
八、库区基金的报表统计
各级地税机关要建立库区基金收入报告制度。每季在季度终了后15日,由设区市局汇总后将征收情况统计表报省局(基金费处)。
九、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库区基金是支持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库区防护工程和移民生产、生活设施维护的重要保障,各级地税、财政、移民办、人民银行要统一思想,充分提高对库区基金征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库区基金征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特别是要抓紧今年剩下的时间,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今年征收任务圆满完成。
2.齐抓共管,做好宣传。各级地税、财政、移民办、人民银行要共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大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缴纳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要深入到每一户企业,积极做好库区基金征收工作的政策宣传、辅导工作,使需缴费的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熟悉征收工作的有关规定,理解和支持地税部门的征收工作。地税部门还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宣传库区基金征收的相关规定,以充分提高缴纳单位依法缴纳库区基金的自觉性。
3.建立机制,加强配合。各级地税、财政、移民办、人民银行要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定期沟通库区基金收缴情况,及时掌握费源信息变化,研究解决征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征收工作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