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实施孕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2009年,以县(市)为单位孕龄妇女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负责)
9.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2009年建立覆盖全区范围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规范管理、运行机制;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实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负责)
10.启动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2009年补种77万余人,占应补种人数的25%,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负责)
11.积极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2009年实施4000例手术。(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残联负责)
12.开展农村改厕改水项目,2009年新建6000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负责)
(九)改革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主要工作目标: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 2009年,自治区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给予预算安排专项经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2009年按人均不低于15元标准进行补助,其中国家人均补助12元,自治区各级政府财政人均补助不少于3元。(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十)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
主要工作目标:
1.研究制定自治区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指导意见,明确区域内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定位。(自治区卫生厅、发改委负责)
2. 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研究制定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疗服务领域的相关政策。(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负责)
3.根据卫生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探索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制约、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选择1-2城市及3-5所公立医院开展试点。(自治区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负责)
4.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管理,明确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责任、任务,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探索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与提高效率的具体实现形式。(自治区卫生厅负责)
(十一)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