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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公安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实施方案


  (1)强化措施,解决问题。一是包干到底。局党委、玉州分局、福绵分局、交警支队党委班子成员要包干负责一个项目,牵头组织相关所、队解决问题,使每个要解决的项目有承办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解决问题一包到底。二是项目挂牌。将整改项目挂牌公开。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和民警、群众代表等作为监督员,监督和评议挂牌项目,督促问题限期解决。三是共挂共破。对涉及面广,一个警种、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加强协调管理,建立领导共同挂钩联系项目制度,整合资源、协调推进、全力破解。四是“两盯一查”。纪委、督察、审计等部门采取“盯项目、盯责任人,查整改落实成效”的办法,对解决问题进行全程跟踪问效。

  (2)立足实际,务求实效。解决问题要防止畏难情绪、无所作为,又要避免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对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能够解决的问题,应集中精力及时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努力解决的,要跟踪问效,确保有人抓落实;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向民警、群众通报,做好解释工作,创造条件加快解决;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民警、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整改。通过求真务实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着力完善体制机制(8月底前)

  1、工作任务

  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相结合,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制度障碍等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有利于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2、工作安排

  系统梳理现有的各类工作措施、意见办法、规章制度,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制约和阻碍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要坚决清理废止;对部分内容不符合、不适应公安工作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要认真修改完善;要按照“精简管用”的原则,着重建立健全完善改进队伍作风、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措施、规章制度,以及机关绩效考评机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促进警营和谐的制度等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3、工作要求

  创新体制机制要与学习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相结合,注重吸收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学习实践活动以来取得的理论、实践成果。形成新体制机制要尊重规律,易于操作;要坚持发扬民主,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要听取民警、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充分论证,从而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针对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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