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建服务队。根据市委的部署,市重点组建八大党员志愿服务队,我局负责牵头组建帮困救助服务队。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和实际,组建相关党员志愿服务队和专业服务队,深入基层和困难群众开展服务工作。各单位组建的党员志愿服务队和专业服务队名单要于4月15日前报市民政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11月下旬)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分工,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强化、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和有关专业服务队到挑战最大、困难最多的地方,到问题最集中、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全面实施“党组织服务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统筹兼顾,交叉进行,整体推进,把党组织的温暖和关爱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凝聚党心,温暖民心。各单位要结合职能工作、自身特点和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组织党员志愿者,面向困难群众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年内要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集中服务活动两次以上,努力为困难群众多办实事、好事,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局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定于4月中旬开展第一次集中服务活动,服务地点为博白县博白镇九龙村、柯木村、茂江村、木垌村,活动内容为深入服务地点,宣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神精和强农惠民政策,推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救灾救济工作,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听取群众意见和驻村指导员的工作汇报,对联系点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联系点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快脱贫致富步伐;访贫问苦,送温暖、办实事。
各单位要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眼提升管理和发展水平,围绕服务困难群众和推进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根据各自的职能,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重点研究解决2-3个突出问题。要着力拓宽活动覆盖面。局机关和各单位党组织参与率要达到100%,在职党员参与率要达到80%以上,对服务对象的服务覆盖面力争达到100%。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开展活动的验收和考核评比办法,组织力量对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自查和评比。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查缺补漏,认真进行整改;对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要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积极探索建立形成党组织“三服务”的长效机制;要认真做好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活动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要在2009年12月底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市民政局,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开展“党组织服务年”活动的主要做法、工作特点。市民政局将在2009年年底对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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