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民政局实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009年9月17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基层党风廉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印发〈2008-2010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改革和制度建设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切实提高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使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的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村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
三、工作措施
(一)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召开职工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件有关精神,突出重点,抓好工作落实。
(二)深入推进村务公开。继续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审批、村干部报酬等内容,把财务公开作为公开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抓住关键环节,细化各项措施,加强对村务公开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灾后重建项目等的监督检查。春节前夕,重点督促农村低保、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农村五保金等专款发放到对象户手中,并组织对重点优抚对象、贫困群众的慰问,给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村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村务公开是农村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要对实行村务公开的时间、形式、内容、程序、监督措施、公开栏等提出具体、规范的要求。要求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由村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在换届选举、公益事业、项目承包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见,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群众特别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求及时公开,广泛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