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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物价局关于容县马桂滩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玉林市物价局关于容县马桂滩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容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容县马桂滩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水(火)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字[2001]10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对该水电站的发电成本费用及相关材料的审核,同时兼顾发供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研究,核定马桂滩水电站的含税上网电价为0.27元/千瓦时,从2009年9月1日上网电量起执行,试行一年,试行期满一个月前重新申报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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