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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刘长林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刘长林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府发〔2009〕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增加刘长林副市长的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负责市人民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金融办、世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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