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园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园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工作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9〕97号)


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产业转移园区)的开发和建设,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功能,更好地服务进园企业及员工,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7月29日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指挥部召开的园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服务性行业单位进一步加快在产业转移园区设立分支办事机构有关示意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快开发建设产业转移园区,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市委、市政府的重中之重的经济工作。在园区设立分支办事机构,既是支持园区开发建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服务性行业今后抢占市场、加快自我发展的形势要求。因此,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讲发展的角度,亲自过问、抓好抓实此项工作。

  二要积极争取。各相关单位要立足本行业特点和产业转移园区的长远发展,本着服务地方、支持建设原则,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反映,积极争取机构分设、人员编制和资金倾斜扶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