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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三)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和重点物资运输能力等供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

  (十七)负责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研究拟订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措施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沟通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八)协助做好招商引资有关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综合科。

  综合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协调宣传工作,分析和发布重要信息。

  (三)产业规划与质量科。

  综合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招商引资有关工作。沟通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相关产业经济运行调控方向;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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