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梅州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一、发展原则

  全市水泥产业总体发展战略是:以塔牌集团为龙头,以蕉岭县为基地,以实现年产熟料2000万吨为目标,采取“先建后淘汰,边建边淘汰”的方式,把我市建设成为广东水泥生产基地。

  (一)打造区域品牌,提升水泥行业竞争力。

  整合蕉岭县乃至全市的优势资源,打造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区域品牌。以培育“塔牌”品牌为重点,通过新建方式及战略合作方式,即符合当前水泥产业政策要求的水泥企业通过相互参股、控股或者委托经营等各种方式,实现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等合作方式,互利互惠、双方或多方共赢,推进实施战略合作,以提高我市水泥产业集中度,推动水泥企业向集团化、大型化、现代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全市水泥产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二)坚持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大中型水泥项目必须有可靠的资源保障。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有可开采30年以上的石灰石矿山资源保证,规范设计,合理开采。重视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利用低品位原、燃材料、工业废渣、污泥等进行水泥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新建水泥熟料项目必须采用纯低温废气余热发电,提高资源利用率,减轻环境负担。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启动对全市石灰石资源的详查工作。蕉岭县、梅县和平远县要启动并加快石灰石等水泥生产主要原材料的详查工作。蕉岭县要制订本县水泥原料资源整合分配方案,并向塔牌等大企业集中。

  (三)坚持技术进步,提高行业竞争力。

  支持企业利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装备,建设环保和节能型的水泥产业。支持企业在有资源、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条件适宜的地方建设日产熟料5000吨及以上的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合理规划布局年产水泥10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粉磨站;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任何落后工艺的水泥生产能力。

  (四)坚持合理布局,实现科学发展。

  水泥工业的发展要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资源、交通和环境容量等因素,做到合理规划,科学有序发展。现省规划并重点扶持发展粤北、粤西、粤东“三大水泥生产基地”,并将我市作为粤东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粤经贸工业〔2008〕700号文件精神,坚持合理布局,新建、扩建项目要求建设在石灰石资源富集的地区,禁止在城镇规划区内、名胜风景区内、旅游区、水源保护区内等敏感区域建设水泥项目。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