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启动实施渔业转型升级六大工程。
1、现代渔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结合水产养殖主导产业提升,在全省各地水产养殖相对集中区域,以设施完备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产业一体化为主要建设内容,重点建设一批布局科学、装备先进、技术领先、经营机制完善、产业化水平高的现代渔业示范园区,进一步发挥产业集聚、融合、辐射效应,提高产业运营水平。现代渔业示范园区拟分为2大类,即:主导产品示范区(核心区面积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辐射带动周边1万亩以上)和特色精品示范园(核心区面积集中连片200亩以上,辐射带动周边1000亩以上)。
2、养鱼稳粮增收工程。在粮食主产区,引导种粮大户因地制宜开展“稻田养鱼(虾、泥鳅等)”试点,通过农作模式创新,增加产出效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同时,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稻田鱼”、“清水鱼”等文化传承型渔业,帮助山区农民“以渔增收”。
3、养鱼洁水工程。在内陆江河湖库增殖放养滤食性鱼类,推广千岛湖有机鱼生产模式,改善水质环境,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增加优质水产品产量。在沿海地区,因地制宜推行紫菜、羊栖菜、贻贝等养殖和贝藻鱼混养,扩大渔业发展空间,有效减轻海洋富营养化。同时充分发挥“养鱼洁水”效应在城市周边水域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改善和提升渔业产业形象。
4、远洋渔业拓展工程。加大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力度,计划新建40艘经济型远洋渔船,提高装备水平和竞争能力;继续抓好西南大西洋、太平洋鱿鱼、金枪鱼的渔场探捕,提高捕捞效率,拓展产业空间;争取在中西太平洋(巴新、斐济)建设1~2个金枪鱼捕捞、加工、运输配套基地,增进综合经营效益。推动我省渔业在捕捞、养殖、加工、种子种苗等领域向海外延伸。
5、休闲观赏渔业提升工程。继续联合开展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确保“十一五”百家基地认定任务完成。加强对各类休闲渔业基地的管理、指导,规范经营活动,提高服务质量,筹备成立省休闲观赏渔业协会。大力培育观赏鱼产业发展,支持宁波、杭州等地举办的锦鲤、金鱼、热带鱼等展会和比赛,扩大社会影响。
6、水产品市场营销工程。着力培育市场营销主体,支持水产批发市场和水产加工企业技改创新,探索“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加工企业)”一条龙流通模式。积极推广新型交易方式和流通业态,形成多渠道、全方位、信息灵的水产品物流体系。加大水产品品牌建设,拟组织开展“水产品双十大品牌”(即:十大水产加工产品品牌、十大水产鲜活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动,扩大我省水产品社会影响。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积极争取承办2011年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加强水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省水产流通加工协会开展网站宣传、展销推介、行情公告、开展水产加工企业普查编制《十二五水产流通与加工发展规划》等活动,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认真做好“欧盟IUU条例”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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