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绵阳科技城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绵府办函〔2009〕502号)
涪城区、游仙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银发〔2009〕15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绵阳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绵阳科技城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绵阳科技城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绵阳中心支行、绵阳市科技局、绵阳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银发〔2009〕158号)精神,为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范办理并逐步推广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试点,充分发挥专利权的融资功能,拓宽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融资渠道,加快科技城企业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创新,增强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效性,试点期内所有试点银行在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上均要有所突破;促进专利权交易市场发展,为广泛发展专利权融资业务奠定良好基础;构建专利技术转化的融资工作机制。
二、试点范围和方式
选择中国建设银行绵阳市分行、绵阳市城市商业银行、兴业银行绵阳市支行、涪城区农村信用联社、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中心支公司作为试点金融机构,科技城久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绵阳市天力担保公司、融鑫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专利权质押试点担保平台。试点企业以绵阳科技城内科技型、创新型企业为主。
试点采取间接和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并逐步建立高新技术和科技成果专利权转让的保险保障机制。在试点初期,为分散银行风险,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将专利权质押给第三方(担保公司或政府专项担保基金),由第三方为企业提供担保,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或者视其情况由金融机构直接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