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依法推进行政监管部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整合企业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信用信息数据,大力培育信用市场需求,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机制。(市经贸委、市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认真贯彻
劳动合同法和
就业促进法,落实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帮助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市建设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九)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做好应急管理的常态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及各项制度。不断加大应急预案演练力度,强化各单位履行预案中的职责和意识,做好预案规定的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市应急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推进国库集中统一支付改革,完善财政资金追踪制度和反馈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加大政府采购的执行和监管力度。(市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提高决策质量,强化推进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
(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重点加强对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决策措施的跟踪评估,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的问题,适时提出调整和完善决策事项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