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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绵委办发〔2009〕52号)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逐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顺畅、监管落实、执行有力”的执行工作体系,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结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09〕25 号,下称《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法院执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

  1、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与支持,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2、建立党委、政府定期听取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题报告制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适时听取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落实加强执行工作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人大、政协定期视察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各级人大、政协定期听取同级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通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执行工作,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工作。

  4、建立执行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市目标督查办要把执行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逗硬考核。

  二、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协调机制

  5、完善我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中级法院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按照《意见》要求,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意见。

  6、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在市中级法院设立全市执行工作指挥中心,由法院院长或委托的副院长任主任,执行局局长任副主任,负责全市执行工作的统筹协调及重大案件的执行指挥等。江油市、三台县、涪城区三个基层人民法院分别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本片区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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