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绵府办函〔2009〕4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9〕270号)精神,促进乡镇政府工作由“抓事务、抓管理”向“抓产业、抓服务”转移,进一步规范我市乡镇(街道)便民中心政务服务工作,简化服务手续,方便基层群众,创建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事平台,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乡镇(街道)便民中心。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廉洁高效为主线,结合灾后重建,组建便民服务中心。已建立的便民服务中心要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9〕270号)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和完善。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使之成为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开展公共服务的窗口。

  牵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科管委、各园区管委会

  参加单位:市效能办、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10年9月底前,北川县2011年底前

  (二)乡镇(街道)便民中心名称和标识。乡镇(街道)便民中心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便民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标识统一按照白底红字、宋体字制作,在办公地点正面显著位置横排固定。

  牵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科管委、各园区管委会

  参加单位:市效能办、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10年9月底前,北川县2011年底前

  (三)乡镇(街道)便民中心进驻部门和项目。民政、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应进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并派驻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受理或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基本服务事项附后)。各县市区和园区要结合实际,在以上部门和项目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探索创新,拓展服务范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