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做好二〇〇九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
2009年度企业年检工作即将开始。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服务企业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年检工作的认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高效服务企业年检
2009年度企业年检继续实行企业到登记机关申报年检和通过市局网站网上申报年检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推行网上年检。各分局要加大网上年检的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支持和引导企业在网上申报年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采取集中年检、上门年检、延时服务等措施为企业年检提供方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年检效率。
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企业年检行为
要认真执行《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年度检验工作规范》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年检工作程序。
要严格遵守年检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越权年检非本局登记企业。对越权年检的工作人员和单位,市局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要自觉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努力树立和维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良好形象。不得利用企业年检之机乱收费、搭车收费。
三、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增强年检审查的针对性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审查,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重点加强对企业登记代理机构、验资、审计、资产评估、担保、动漫产业、旅游、品牌汽车销售、小额贷款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奶制品)、药品、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互联网上网服务、民用爆破器材等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热点行业(企业)的审查力度。
严格限制免检企业范围。2009年度企业免检范围仅限于通过2008年度免检的企业,不再增加新的免检企业,同时,通过2009年度免检的企业必须符合企业免检的条件。除银行、邮政等大型企业行使管理职能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外,其他非法人分支机构不得实行免检。通过免检的企业,年检结果定为“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