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SO
2方面:2008年和2009年两年的全社会用煤量、电力用煤量、发电量、供热量、平均含硫率等数据。
(二)减排项目台帐资料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核算表及填写说明的函件》(环办函[2008]839号)统一格式要求,汇总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及其实际减排量,分类提供 COD和SO
2减排核查核算表及填写说明。其中,属未列入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的减排项目(不能提供环统基表),应作出标注。
(三)减排项目减排档案
严格按照鄂环发[2008]55号要求,提供所有具备新增减排能力的减排项目(包括上年已认定的结转减排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档案材料,确保一企一档,相关情况应与上报的减排核查核算表一致;并做好文件备份,我厅将留存一份。
(四)全口径火电企业分机组二氧化硫排放量
所有列入我局《关于建立湖北省火电行业分机组二氧化硫排放数据库的通知》(鄂环办〔2007〕110号)中名单的燃煤发电机组,按该文件表格形式,分月提供每台机组发电量、燃煤(燃气)使用量、燃煤平均硫份、二氧化硫产生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并作全年汇总,12月份数据可以采用预测数据。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参会单位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审查需提交的各项材料,并根据审查流程接受审核;
(二)各参会单位应严格按会议安排规定时间到会,避免影响其它单位审核。
(三)会议审查未通过的,请有关单位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务必在12月30日之前与省环保局总量办重新进行对接。
七、联系人:
朱 艳 027-87167367、63906346
附件2: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档案材料明细
第一部分 COD总量减排档案材料明细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的COD削减量档案内容
(一)档案材料目录。
(二)项目简介
(三)汇总表
月份
| 月处理总水量(t)
| 实际运行天数
| 平均日处理水量(t)
| 平均进水COD浓度(mg/L)
| 平均出水COD浓度(mg/L)
| COD削减量(t)
| 耗电量
| 污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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