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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继续打好减排攻坚战,推进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

  继续按照“硬标准、硬约束、硬检验”的要求,强化监督考核。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容量的地区实行行业项目限批,对未按期完成总量减排目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环评处、总量处)。开展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减排试点。推进城市圈乡镇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排管网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总量处)。在城市圈内先行启动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推进妥善处置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科合处)。加大环保专项治理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造纸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加大重点排污企业减排力度,突出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改进。强化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实施《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总量处、监察总队)。6月30日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验收,向社会公告治污设施投运率、运行效率及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费征收情况(监察总队、信息中心)。谋划安排“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总量处、环科院)。

  三、推进环保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两圈一带”绿色发展

  推进实施《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生态环境规划》。加大部省合作协议落实工作力度,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规财处)。编制实施《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规划》,争取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推动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梁子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武汉城市圈灰霾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等部分先导性项目顺利实施(污防处、规财处、科合处、监测处)。着力推进武汉东西湖综合性示范区、青山-阳逻-鄂州大循环经济区、大东湖“两型”社会示范区、梁子湖“两型”社会示范区等四个省级示范区环境保护工作(规财处、科合处)。

  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抓紧实施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总体规划和生态专项规划(规财处)。积极推动鄂西圈中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工程12个环保责任状项目建设,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财处、自然处)。加强鄂西区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生态修复,维护鄂西良好的生态旅游资源。积极参与生态景区建设,实现生态价值在旅游事业发展进程中升值。探索建立一批省级生态公园(自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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