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临余公路余杭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杭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临余公路改建工程(余杭段)施工图设计的请示》(杭交〔2010〕24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临安至余杭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9〕192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工期和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采用交通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路幅布置为:2×0.75米土路肩+2×2.5米硬路肩+2×7.5米行车道+2×0.5米路缘带+2.0米中央分隔带,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公路-I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
二、同意路面面层采用5厘米厚AC-13(C)型沥青砼+7厘米厚AC-20(C)型沥青砼,基层采用23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采用22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挖方段增设15厘米厚级配碎石。
三、同意余杭塘河桥上部结构采用9×20米+3×30米+5×2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肋板桥台和桩基础;其余桥梁上部结构13米、16米跨径采用预应力砼空心板,20米跨径采用预应力砼小箱梁,下部采用柱式墩、桥台和桩基础。
四、该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严格控制在概算以内。
五、设计单位已参照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及施工图设计初审报告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使用。
六、请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下阶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施工,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服务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
七、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二○一○年四月六日
(联系人:罗桂新,电话:87804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