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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自治区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自治区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政发〔2009〕9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区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大力开拓市场,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与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在上海市、广州市联合举办了2009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2009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参加了农业部在长春举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三大展会取得圆满成功,共签订以林果产品为主的销售合同和合作意向298个,总金额169.33亿元。特别是上海、广州两大展会,是自治区农口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现代农业市场开拓方针,首次在区外自主筹办的大型市场开拓活动,反响热烈,交易活跃,当地媒体和广大市民给予积极评价和普遍认可,成果丰硕,为加快自治区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以三大展会为主的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建设中,全区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地州、单位和企业。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进一步调动全区上下大力开拓市场、加快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建设的积极性,实现现代农业由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表现突出的6个地州、10个单位、39个企业予以表彰。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典型,进一步总结经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定实施市场开拓战略、加快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建设,为我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受表彰的地州、单位和企业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附件:2009年度自治区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2009年度自治区农副产品外销
平台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地、州6个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哈密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
  二、先进单位10个
  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农业产业化发展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日报社、新疆经济报社、兴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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