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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萍乡市市属国有工业企业职工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按照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和落实须移交的人员、资产、公共服务设施、相关经费等工作,做好水电分离的招标工作。
  3.接管实施阶段(4月中、下旬)
  根据总体目标,全面完成各项移交工作。
  移交方式:在摸底的基础上,以市政府下达责任状的形式,由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接收。同时,按标准由市财政一次性到位支付相关经费。
  四、具体要求
  1.职工就近进入社区。根据摸底情况,以每人80元的标准按户籍所在地划入社区,由社区接管职工的社会化管理职能。萍乡铝厂所属姚家洲居委会恢复社区建制问题,由峡山口街按照程序报批,社区人员编制、开办经费、运行经费等由市国改办与湘东区政府协调解决,列入改制成本,由财政一次性支付。职工融入社区人员较多的地区,可以适当增加社区人员编制,增加人员从原企业干部中优先考虑。
  2.做好水电分离改造。对还未实施用电分离的上官岭煤矿和跃进煤矿职工家庭,改造为由萍乡供电公司直接供电。此项费用在市用电附加中列支,由市用电需求侧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对还未实施用水分离的萍乡铝厂等12户企业的职工家庭,改造为由所在地自来水公司直接供水。供水改造费用列入改制成本,管网改造工作实行对外公开招标,进行时间倒排,争取4月底之前全面完成。
  3.做好各类档案的移交。企业行政档案、财务档案由市档案局和市国改办牵头负责,经整理后移交市档案局管理;离退休与五年以内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社保局再划至相关社区,其他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就业局管理,收费标准为:离退休人员及五年以内人员350元/人,其他人员80元/人(以上费用属一次性支付);企业资产、设备、技术的档案在资产移交过程中跟随移交。档案整理及移交费用在企业改制成本中列支。党组织关系移交由市委组织部另行出台规定。
  4.做好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在不影响企业资产处置的前提下,各企业在社区的非经营性资产可以按“一企一策,一企一议”移交给乡镇街,由社区管理和受益。移交后,企业社区内的水、电、气、路灯、道路、下水道、公厕、绿化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均列入城市管理体系,由县(区)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乡镇街社区协助配合。
  5.做好家属区环境卫生维护。移交后,家属区环境卫生责任由社区负责。设一年过渡期,由改制企业按每户每年48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卫生费,列入企业改制成本,过渡期完成后由社区向居民个人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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