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口和计生委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

  2.流入地要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
  3.探索建立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三)建立自治区流动人口信息综合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1.加大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力度,并做好与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平台(PADIS)的对接,实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动态管理,做到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更新;
  2.准确收集、汇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和统计信息,为宏观决策和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实现部门间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
  (四)加强属地化管理,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
  1.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强化流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服务、同管理;
  2.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协作内容,创新协作手段、方式,在加强流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同时,落实流出地的服务和管理责任;
  3.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畅通指导、咨询和诉求渠道,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五)实行“双向考核”,落实流入地、流出地责任。
  1.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大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
  2.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重点突出领导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免费技术服务率及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等指标,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六)抓好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点建设。
  1.各地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点的培育和建设工作,以点带面,开拓创新,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2.制定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点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新方法、新途径。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保障和协调机制,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必要的保障,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人口计生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尽快实现系统“一盘棋”。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快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公共平台,形成工作合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