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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起草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拟订地方税收征管的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八)督察内审处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查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查结论;负责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九)政治部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系统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负责本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区局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及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系统各项人事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组织实施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党群工作和基层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等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为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14名。其中:局领导职数6名(含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1名,总经济师1名,总会计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2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 名,离退休干部工作处领导职数2名)。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另文下达。
  五、其他事项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局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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