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安排和组织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8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采取单位自查、市卫生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月9日至5月8日,各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
5月9日至5月31日,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亲自深入一线进行督促和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标语、版报、条幅等各种形式,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自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确保与省市保持一致,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 ①、4月12日前,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报局安全处;②、大检查期间每周四向局安全处报送大检查进展情况,③、大检查结束,于5月8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市卫生局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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