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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终止“郑州市华旗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的决定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终止“郑州市华旗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的决定
(郑劳社职技〔2009〕74号)


郑州市华旗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于2008年经我局审批在郑州市中原西路与杭州路交叉口(郑州少林文化中等专业学校院内)办学,2009年10月以来,在未告知审批机关的情况下擅自搬迁校址,审批机关多次联系找不到学校。据反映你校举办者及法人代表李国旗已被检察机关拘捕,已不能依法履行办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规定。经我局研究,现作出如下决定:
  依法终止郑州市华旗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资格(批准文号:郑劳社职技〔2008〕42号,办学许可证号:1601004000105)。原办学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和印章同时废止。你校终止时,请按规定及时到审批机关及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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