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同意成立毕节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的批复
(黔保监办〔2009〕17号)
毕节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正式成立毕节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的申请》(毕保行协会筹发〔2009〕07号)和《关于对<正式成立毕节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的申请>的补充报告》(毕保行协会筹发〔2009〕0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毕节地区保险行业协会。
二、核准《毕节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章程》。
三、同意李国兴同志担任毕节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第一届会长,同意陈涛、侯毅同志担任毕节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第一届副会长,同意汪发全同志担任毕节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第一届秘书长。
四、你筹备组应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抓紧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在登记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公章样式、银行账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复印件、内设部门各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等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