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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嘉善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嘉善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能源〔2010〕284号)


嘉善县发改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要求核准嘉善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善发改〔2010〕23号)、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以及有关材料收悉。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已对该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咨询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10〕8号)。经研究,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川气东送天然气已于2010年1月正式供应嘉兴,为早日接纳川气,满足嘉善县对清洁能源的迫切需求,同意建设嘉善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浙江省天然气管网规划、嘉兴市市域天然气利用规划和嘉善县燃气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对促进当地能源结构优化、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改善大气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单位为嘉善县城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嘉善县境内,总用地面积74.46亩,其中一期用地59.63亩。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7〕39号文件精神,嘉善县属嘉兴市域管网供气范围,主力气源为川气东送天然气,临时过渡气源为国内市场CNG和LNG。预测用气市场需求,2010年达到2275万方,2015年达到8498万方。
  三、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总体建设内容包括次高压管道20.1公里,中压管网128公里,城市门站1座,LNG 1座(与城市门站合建),高中压调压站3座(其中1座与城市门站合建),CNG站2座,次高压阀室1个。
  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次高压管道12.1公里,中压管网33.8公里,站场5座(含城市门站1座、高中压调压站2座、CNG站2座)及阀室1个,设计年输气规模为9343万方,建设周期为2010年-2011年。
  其余为二期规划内容,建设周期为2012年-2015年。
  四、项目总投资为2632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973万元,建设期利息403万元,流动资金194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8343万元,约占建设投资的35%;其余15630万元,商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同意本项目采用的节能方案。利用天然气代替电、煤等其它能源,能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项目节能方案中采用的管径、场站阀室设置和输气设备等节能措施科学合理,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在工程建设中具体贯彻落实。
  六、本项目对建设和运行期间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提出的环保、水土保持等相应方案基本可行。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应按照环保部门和水利部门的批复,严格执行落实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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