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太平检察长所作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