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二)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技术与信息保障职责。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内设5个职能科和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技术与信息保障科。
(一)秘书科(首问服务科、机关党委)
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秘、机要保
密、信息、宣传、保卫、信访、人事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免征求意见工作。对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进行协调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介绍、答疑或指引等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有关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市情制定相关的规定和措施;负责全市人防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办重大案件的审核、听证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工作;对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提供有关人防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服务;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市人防执法人员的培训。
(三)指挥通信科(应急平台管理科)
负责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维护、战备执勤、技术管理和各项保障工作;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参与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场所;承担市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战时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参与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负责民防信息化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和各种指挥场所的维护管理,负责信息化系统的各类软件和设备的更新改造;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