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加强矿区治理。建立健全全省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机制,做好矿产资源开采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加快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优先保证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绿化。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村庄整治。加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力度,妥善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控制面源污染,有效保护水源水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所有拟建单独选址项目或拟批准工业聚集区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上马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项目。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有效控制工程建设中的地貌植被破坏和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有关措施不达标不予供地。

第三节 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一、快速城镇化地区,推进生态园林城镇建设
  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城镇规划区留足必要的生态绿地,包括农田、水面、园地和林地等生态基础屏障网络。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城镇或组团之间可保留一定数量的农田、林地或果园,防止城镇发展无序增长。建设设区市、县(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生态城镇、生态园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建设。
  合理保护城镇生态用地。按照扩大城镇生态用地的要求,在城镇建设用地预留区中,对“历史遗留、自然形成、界址清晰、上级认可”的河流、湖泊、山林等作为生态用地加以保留和保护,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土地性质。
  二、平原农业地区,创建农林复合和新型生态农业模式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发展新型农业和生态农业。推广农林复合生态经济模式,利用田埂和田间空地营造农田防护林、风景林,改善农田小气候和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和农田水利设施完善的区域,开展新型生态农业试点建设,创建生态环境友好的生态农业模式。
  三、山地丘陵地区,创建红壤综合利用、生态林业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模式
  根据红壤比重大的特点,适度推进土地立体开发和综合整治,建立良性生态系统,积极防治地质灾害。加强丘陵缓坡地改造,改进耕作制度和推广农作物良种,发展适合红壤的果园和林木,治理水土流失,促进特色农业的发展。大力实施“猪-沼-果”生态模式,带动畜牧果业的发展,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在山区小流域地区,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植树造林,改善林分结构,针阔结合,多种林种结合,提高土地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
  四、湖泊湿地地区,发展水面综合开发
  合理利用鄱阳湖等水面资源,根据不同的水体生态环境,实施水面综合开发,发展水生作物种植,采取科学的养殖模式,达到循环利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保护鄱阳湖水面养殖和提供生物多样性的多重功能。同时,在湿地地区开发利用中,应加强对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

第七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明确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制定适合不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明确各区域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重点和措施,指导各区域土地利用的调控。

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区


  省域土地利用分区采用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的方法。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利用现状和开发利用潜力,考虑人口分布、产业布局以及区域国土开发格局,提出土地利用综合分区,全省共划分为六个区域:赣北鄱阳湖平原区、赣西北山地丘陵区、赣东北丘陵山地区、赣中东部丘陵山地区、赣中西部山丘盆地区和赣南山地丘陵区。各分区明确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制定与各区土地主导利用方向相适应的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引导区域土地的统筹利用。
  一、赣北鄱阳湖平原区
  包括九江县、南昌县、浮梁县等赣北平原区37个县(市、区),土地面积51190.71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0.67%。该区平原占绝大部分,土地平坦,土壤肥沃,气候温暖,雨量充足,是全省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较好。
  本区土地利用要在节约集约用地思想指导下,在保护基本农田和水产基地的基础上,以南昌、九江、景德镇、鹰潭为四大区域节点,以环湖交通干线为纽带,形成包括抚州在内的南昌一小时经济圈、九江沿江城镇带两大城镇组团,做大做强南昌市,加快建设共青城。本区要以中心城市为支撑,以工业园为载体,以重大产业项目为抓手,加快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相互配套的支撑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南昌现代制造业基地、九江沿江产业集群、景德镇世界瓷都、鹰潭世界铜都、新余(南昌)光伏产业基地、樟树新干盐化工基地和共青城青年创业基地(台商创业基地)。在用地供给上向重点支撑产业倾斜,支持和培育高新技术、新型制造业等产业发展;在保障重点发展产业用地的同时,适当安排城乡用地,促进城乡用地集约化利用。
  要充分利用鄱阳湖冲积平原的有利条件,积极开展“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加大粮食主产区的资金投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稳产高产的赣北优质粮棉油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广阔的鄱阳湖水面和丰富的水产资源,进一步挖掘渔业生产潜力;加强鄱阳湖等天然湿地的保护,禁止围湖造田;发展以名山、名水、名城为特色的旅游产业,增加绿地面积,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赣西北山地丘陵区
  包括安源区、上高县、修水县等赣西北13个县(市、区),土地面积20746.87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2.43%。该区域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平原面积较小,土壤资源较为丰富。
  本区以宜春、萍乡为两大区域节点,以沪昆铁路、沪昆高速公路江西境内西段为纽带,形成新型城镇组团。保障煤炭、机电、建材、化工等工矿用地,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优化城乡结构与布局。保障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改善山区交通运输条件。
  以增加基本农田建设投入为重点,改造中低产田,改善农田生产环境,因地制宜开发宜耕荒草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建设优质粮食基地、木本油料基地。扩大林业用地面积,发展各种经济林木,建设特色高效林业基地,增加果园用地面积。加强工矿企业“三废”污染的控制和治理,保持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
  三、赣东北山地丘陵区
  包括信州区、上饶县、广丰县等赣东北9个县(市、区),土地面积15112.98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06%。该区域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林地面积大,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是全省的主要产茶区和蚕茧产区。
  本区以沪昆铁路、沪昆高速江西境内东段为纽带,形成以上饶为核心,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赣东北城镇组团。重点保障铁路、高等级公路等基础设施用地,改善交通条件。支持建设上饶(中国)光学基地。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形成工业集聚、居住集中、城乡协调的建设用地空间格局。大力发展旅游产业,适度安排旅游用地。
  加强耕地的整理与保护,提高耕地地力。进一步发挥本地的农副业生产优势,合理安排林业发展用地,改造老茶园,拓展高产优质新茶园,建设有机茶生产基地。合理调控矿山开发用地,加强矿山环境治理,保护生态环境。
  四、赣中东部山地丘陵区
  包括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等赣中东部9个县,土地面积为15433.81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25%。该区山地、丘陵起伏,以农业为主,其中粮食在农业中占绝对优势,也是全省重要的林区之一。
  本区以改善交通条件为重点,重点保障铁路、高等级公路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发展中小城镇,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引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政策。
  实施基本农田整理工程,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不断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建设优质粮食生产基地;适当增加果园,保障南丰蜜桔等特色林果产品基地建设。
  五、赣中西部山丘盆地区
  包括吉安县、安福县、莲花县等赣中西部13个县(市、区),土地面积25092.82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5.04%。本区土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以农业生产为主,其中粮食生产占主要优势,林业资源丰富。
  本区以吉安为区域节点,以京九铁路江西境内中段为纽带,形成以吉安为中心的城镇组团,保障必需的城镇发展用地。完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能源、电子、食品、精细化工、竹木加工、建材产业发展用地,合理安排城镇工矿用地,引导城镇有序发展,适量安排旅游用地,支持“红色旅游”。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