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超额完成。《上轮规划》确定全省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546542公顷,保护率为85.07%。至2005年末,全省实际保有基本农田2554158公顷,比《上轮规划》确定的面积多7616公顷,保护率达到85.32%。
--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得到保障。依法依规保障了全省基础设施用地、民生工程用地和重大支撑产业用地,全省城乡居住环境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城乡用地结构得到优化。全省交通用地增加2096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增加2242公顷,独立工矿用地增加8627公顷,城市用地增加18734公顷,建制镇用地增加2414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4668公顷。
--土地利用程度和利用效益有较大提高。土地利用率从1996年的90.23%提高到2005年的90.45%;全省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从1996年的130.75平方米/人下降到2005年的114.71平方米/人;地均GDP从1996年0.91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2.56万元/公顷;地均工业用地产值是1996年的4.31倍;单位面积农业产值是1996年的2.04倍。
--“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得到改善,1997-2005年累计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23万公顷,园地增加56586公顷,林地增加37368公顷,森林覆盖率由53.3%提高到60.05%。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71个,保护面积达90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4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认知度显著提高。《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尤其是2003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全社会的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的认识更加全面;主要用地部门,如城建、交通、水利、能源和工业企业等部门和行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认知程度逐步提高;农民对基本农田、土地开发复垦、占补平衡、农村居民点合并等重大政策的了解程度不断加深;违法违规用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因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导致耕地面积减少。2005年比1996年净减少134424公顷,平均每年净减少14936公顷,比规划目标年(2010年)要求的耕地保有量少131662公顷。耕地保有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和农业结构调整。
--建设用地粗放、低效利用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据调查,到2005年末,全省有闲置土地867公顷,空闲土地657公顷,批而未供的土地2442公顷,低效用地19644公顷。
--《上轮规划》实施过程中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1997-2005年全省共查处违法违规用地1883公顷。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江西省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是实施“中部崛起新跨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策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和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等一系列发展战略的重要机遇期,实现人口、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绿水青山和保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要求,将使全省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和各种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显现。
一、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长,供给压力加大
人口总量持续增长,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预计达到4832万人;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预计达到55%;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尤其是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和扩大内需政策启动后,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明显,到2020年预计达到13500亿元;城镇化和工业化推进将直接带动城镇用地、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的需求增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也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二、补充耕地难度逐渐加大,耕地保护的形势严峻
规划期间,随着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各项建设用地还将不可避免地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灾毁、农业结构调整等也将减少部分耕地。而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特别是质量好、易开发的优质后备资源越来越少,加剧了耕地资源的供需矛盾,补充耕地难度不断加大、成本不断提高。同时,补充耕地的质量不及占用耕地的质量,需要一个培肥熟化的过程。
三、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凸显,面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压力
一方面,要实现“绿色生态江西”的建设目标,就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不以牺牲环境和生态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另一方面,要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必然要带来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供应紧张和废弃物排放的增加。因此,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保护江西的绿水青山,实现节能减排、治理已破坏的土地,实现“生态立省、绿色发展”就变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四、行业和区域间用地矛盾加剧,统筹各业和协调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
在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双重压力下,全省行业间、城乡间和区域间的土地利用矛盾将日益凸显。同时,部分行业和地方从局部利益出发,盲目扩大用地规模、无序竞争、重复建设,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矛盾。根据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或正在编制的相关发展规划,规划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已经大大超过全省土地资源的总体保障能力,未来协调土地利用需求矛盾和各方利益的难度加大。
五、土地资源低效、粗放利用的现象时有出现,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要求迫切
城镇建设和开发区土地利用粗放、低效的现象在全省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散乱,空心村、闲散地还大量存在。不少地方大马路、大广场、大校园等超前用地现象仍然存在。建设用地低效、闲置和粗放利用,加剧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影响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全省土地利用面临挑战的同时,也存在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和中部崛起战略给江西省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龙头的“绿色生态江西”发展战略和抓项目促发展、扩大内需等为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途管制用地的程序和氛围基本形成,节约集约用地机制正在逐步建立。“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的实施将增加有效耕地的供给,有利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实现和提高现有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质量。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和协调区域土地利用,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规划期内,必须从江西省情出发,紧紧抓住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期,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以对人民、对历史、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全省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统筹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用地,统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土地资源利用,积极探索土地利用的新模式,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增强土地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的要求,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和管理,坚持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用地,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保障科学发展用地的原则。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区域性中心城镇、重大支撑产业项目发展用地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保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等民生工程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相协调。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原则。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之路,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低效粗放向高效集约转变,防止用地浪费,引导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原则。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区域发展和城乡建设用地,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切实抓好以“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构建生态文明的宜居城乡环境。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原则。按照加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要求,强化土地规划制度的落实和规划管理手段建设,有效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规划实施机制,落实规划实施共同责任,保障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