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监管装备水平,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今年年底前成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并做到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我市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救援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配套制度规定。按照应对可能发生的最严重事故的要求,对我市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点行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备案工作。以现有公安消防部队和专业救援队伍为基础,通过整合、重组,大力扶持企业的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及城市燃气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救援技术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装备科技含量。利用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系统。
2.加强安全监管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安全监管装备配置标准》的种类、数量等要求,为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配全监督执法专用交通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设备、执法取证设备、办公设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安全监管装备。自2010年起,启动安全监管装备建设,用2年时间,市、区(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装备全部达到标准要求,街道(乡镇)安监站的监管装备能够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使全市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管装备面貌得到初步改善,装备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市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装备建设由乌昌财政承担,各区(县)财政承担区(县)和街道(乡镇)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装备建设任务。
3.加强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扶持各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建设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区(县)和示范矿井;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和机电系统技术改造;开展地下矿山安全出口以及防排水改造,开展露天矿山一面坡和高台阶开采技术改造;推动化工企业安全技术改造,重点对涉及的15种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未实现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1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改造。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做好煤矿安全网络化综合监测监控系统、露天矿中深孔爆破技术、危险品和长途客运车辆行驶监控技术、HAN阻隔防爆技术等成熟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探索设立我市的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机构,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中的主体作用。将安全生产技术纳入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规划。对安全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中成效显著、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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