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原则,统筹兼顾、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消防部门负责对重点防范单位消防设施、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专业化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巡回督导;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以“三提示”(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正确逃生、自救的方法;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细化灭火应急处置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实战演练等。
各区(县),市建委、市民宗委、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乌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负责对本辖区、本部门重点防范单位6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抽查。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督促重点防范单位加强内部安保工作,加强、充实安防力量,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并纳入重点防范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治安联防工作中,严防破坏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市属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工作督查制,确保工作落实。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各区(县)、市属相关部门要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统筹安排,扎实做好当前“防火灾、保安全”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和火灾隐患倒查制度,加强对重点防范单位的火灾防控和宣传教育工作,做到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此期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各区(县)、市属相关部门,除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外,要密切协作,积极配合,作好相关联合执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各区(县)要立即在本区(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消防综合预案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队伍抢险救灾的实战能力。
(五)加强信息收集、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