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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防火灾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刘海江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建国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彭卫民 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侯志和 市安监局局长
  张建忠 市体育局局长
  克依木·木胡提 市建委副主任
  马志云 市民宗委副主任
  杨建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
  肖 虎 乌昌旅游局副局长
  王兆祥 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昝少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阿迪力·阿不都热依木 市文化局副局长
  阿不都热依木·木明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远舰 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朱 珍 市广电局副局长
  张 群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彭卫民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戴伊强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情况通报、信息汇总等工作。
  三、专项行动时间、范围和分工
  (一)专项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
  (二)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分工。
  1.人员和可燃物资集中的大型商场、市场(158家)。
  主要包括乌鲁木齐大小西门商圈、火车南站商贸城商圈、华凌商圈、美居物流园商圈、边疆宾馆商圈和红旗路地下街商圈6大商圈的商场、市场,以及其他规模较大的商场、市场。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和各区(县)负责。
  2.大型油、气储运设施等易燃易爆场所(186家)。
  (1)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输配管理站、新疆金塔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储备站。由市建委负责。
  (2)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一公司油库、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天然气总站、新疆宝塔石化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储油站、克拉玛依油田公司油气储运公司石化分输站、中国石油西北销售王家沟石油商业储备库、油气储运公司王家沟原油库。由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
  (3)乌鲁木齐县燃料有限公司中心油库、中石化西北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油库、新疆陆地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捷燃气有限公司小地窝堡母站及174家加油加气站。由市安监局负责。
  3.大型可燃物资集散场所(5家)。
  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新疆果业集团储运经销分公司、金纺原棉库、兵团棉麻公司乌鲁木齐储运经销站、兵团物资储运工贸总公司。由市商务局负责。
  4.较大规模的清真寺(3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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