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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三)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活动。组织学生志愿者到公共场所、道路交通和赛会场馆等重点部位,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参加接待、咨询、联络、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努力创造规范有序的社会公共秩序,为大型社会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四)美化市容环境活动。组织学生志愿者积极参加环境清整活动,爱护绿地、清扫街道、拔除杂草、擦拭雕塑、铲除小广告、收拾垃圾杂物等,进一步净化、绿化市容环境。

  (五)应急救援活动。组织高校学生志愿者学习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安抚等工作。要依托有关职能部门和群众组织,组织有相关知识能力和资质的高校学生志愿者成立专业救援服务队,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保证高校学生志愿者关键时刻能服务、会服务。

  高校要积极倡导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西部服务计划等项目,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转变就业创业观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

  四、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活动机制

  (一)要加强教育引导。要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校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安排适当课时讲授相关内容。要编写激励学生发扬志愿精神的辅导读物,在教学讨论和评价中增加宣传志愿精神的内容。要积极引导学生利用社会实践的机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可将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折算成社会实践学分。中小学要把志愿精神有机融入到《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与修养》等课程的教育教学之中。中小学要积极选树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学生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和社会媒体对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要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等形式积极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激发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

  (二)要坚持实施“三结合”。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坚持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紧密结合,用文件精神指导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坚持与学校思想政治教学改革紧密结合,通过组织和引导广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强化学生对所学思想政治理论和思想品德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从而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与学校业已建立的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各项制度紧密结合,通过进一步抓好各项社会实践制度的落实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同时在志愿服务活动的广泛开展中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实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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