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晋教高函[2009]36号)
各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高司函[2009]156号《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精神,2009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文件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二、报送方式采取网上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各高等学校须在“中国教育统计网”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形成上报数据后,登录该网站,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
三、各报表要求各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网上报送和函报务必于2009年10月25日报送到太原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陈玉瑾。联系电话:0351-601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