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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平县杉阳镇等8个镇村为云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平县杉阳镇等8个镇村为云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云政发[2010]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水平县杉阳镇、宾川县平川镇、宁洱县磨黑镇等3个镇列为云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将永平县曲硐村、隆阳区水寨村、景洪市勐龙镇曼飞龙村、勐海县西定乡章朗村、勐海县打洛镇勐景来村等5个村列为云南省历史文化名村,现予以公布。
  以上8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悠久,民族特色浓郁,文化底蕴深厚,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和较好的旅游观光前景。
  当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保护是前提,管理是手段,利用是目的”的原则,尽快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建设关系,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努力为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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