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0〕3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今年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实事项目和“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劳动者灵活就业。实行扩大就业与促进创业并举,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群为重点,努力推动城乡劳动者公平充分就业。进一步统筹城乡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0万人;引导和帮助3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8万名;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继续保持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着力巩固成果,继续扩大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重点抓好45-59周岁人群参保工作。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与跨省转移接续,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积极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门诊统筹,推动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逐步解决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力争全年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0万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60万人、40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20万人、60万人、4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