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规范出租车站牌广告。合理规划出租车停靠站点,规范现有利用商业广告形式设置的出租车站牌,对影响交通视线的进行拆除。完成时限:2010年4月30日前。
(七)清理宣传栏广告。全面清理未经审批在市区道路两侧人行道设置的各类宣传栏。完成时限:2010年4月30日前。
(八)拆除护栏灯箱广告。拆除七一路、南关大街、颍昌路、中立交周边等路段设置的不锈钢护栏灯箱广告,今后市区内禁止设置此类广告。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九)取消路名牌广告。拆除现有利用商业广告形式设置的路名牌,提升路名牌设置档次。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十)规范阅报栏广告。严格控制市区阅报栏设置数量,在交通路口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予以拆除,更换为样式美观的新式阅报栏。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十一)规范墙体广告。对市区未经审批利用墙体进行商业宣传设置的各类墙体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提高设置档次。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十二)提升公交候车亭广告设置档次。对利用广告形式设置的公交候车亭进行升级改造,统一设置为功能齐全、样式新颖的公交候车亭。完成时限:2010年9月20日前。
(十三)规范门店牌匾、标识。对一店多匾、同一栋楼体高度厚度不一致、破坏建筑物立面景观等不符合设置标准要求的进行规范,提高设置档次。完成时限:2010年9月20日前。
(十四)拆除跨街虹桥广告。从2010年元月份开始,凡设置期限超过5年的,到期一处拆除一处;市区所有现正在设置的跨街虹桥广告牌全部拆除。完成时限:2010年9月20日前。
(十五)整治楼体广告牌。对影响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精装修工程的沿街楼体各类广告牌,在2009年4月30日前依法予以拆除;其它沿街楼体各类广告牌,按照《许昌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整治。完成时限:2010年9月20日前。
四、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动员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一是市城管局对列入整治任务和不符合《许昌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要求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二是由市城管局完成《许昌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提交市规委会审定;三是由市创建办组织召开市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动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编制《市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任务工作台帐》;四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