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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朝阳市辽河大小凌河流域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朝阳市辽河大小凌河流域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朝政办发〔2009〕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自10月16日起至2010年1月25日,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开展辽河流域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我市被列为重点地区。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我市将大、小凌河流域也列入整治行动范围。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朝阳市辽河、大小凌河流域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韩  军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徐春光  副市长
  孙成伟  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
  李陌尘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 乔学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树范  市监察局局长
  陈世英  市财政局局长
  李德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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